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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提高糧食風險基金使用效能,保障糧食安全,近日,福建省財政廳等部門對糧食風險基金管理辦法進行修訂,擴大基金使用范圍,將糧食應急供應保障體系建設等納入基金使用范圍。
擴大基金使用范圍有利于從更為廣泛的角度支持糧食生產(chǎn)安全,特別是支持做好突發(fā)應急情況下的糧食保障。
基金使用范圍修訂后,除在保障儲備糧油所需的保管費用、輪換差價、利息等支出基礎上,仍有節(jié)余的,可用于加強糧食應急供應保障體系建設、發(fā)展城市小包裝成品糧油、支持倉儲設施建設等支出。(記者 王永珍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