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月9日,上海是經濟信息中心發布關于組織開展上海市2025年度新能源增量項目機制電價競價的公告。
【資料圖】
文件明確,2025年6月1日(含)-2026年12月31日(含)全容量并網且未納入過機制電價執行范圍的新能源項目,含集中式光伏、集中式風電、分布式光伏、分散式風電、生物質發電等,不含深遠海風電等成本差異較大的項目、已通過競爭性配置形成價格的特殊新能源項目。
競價程序安排:
提交競價材料(10月10日-10月22日)
參與競價的新能源項目,通過競價申報平臺完成項目信息填報和材料提交。填報時間為10月10日8:30至10月22日24:00,未按期填報的,視為放棄本次競價資格。
申報材料要求詳見附件4中的相關內容,集中式申報項目競價信息承諾書模板詳見附件5,分布式電源聚合商項目委托代理協議模版詳見附件6。
審核競價材料(10月23日-11月11日)
項目申報材料審核,11月3日前完成初審,11月11日完成全部審核。未通過初審的項目可于11月6日前補正并申請復核,逾期未重新提交資料,視為放棄本次競價資格,請及時關注競價申報平臺的審核狀態。
公示審核結果(11月12日-11月18日)
在“新能源云”、“網上國網”、“95598 智能互動”等平臺分別公示審核結果,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。
詳情如下: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