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牟平法院緊緊圍繞執源治理目標,在對執行異議案件審查過程中不斷探索優化審查程序,多措并舉提升執行異議審查工作成效,著力打開執行異議工作新局面。
一是明晰職責,強化內部監督管理。將執行裁判權與實施權分離,組建專門的執行異議審查團隊,專項負責辦理執行異議案件,及時糾正執行工作中的失誤,做到監督到位而不越位,為執行工作順利開展排除障礙。截至目前,共受理執行異議案件81件,依法糾正執行行為6件,維護案外人合法權利12件,追加、變更被執行人22件。
二是嚴格審查,源頭預防異議權濫用。明確執行異議申請人濫用異議權的情形,制定《執行異議風險告知書》向異議人送達,明確濫用執行異議權、提出虛假異議等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。加強對執行異議申請人提交的證據審查,加大對執行異議之訴案件中虛假訴訟行為的甄別,嚴厲打擊并切實減少虛假訴訟現象。截至目前,已發出《執行異議風險告知書》58份,駁回異議請求41件。
三是前置調解,推動調裁無縫銜接。收到異議申請后,認真了解申請人的具體意愿,組織當事人調解、釋法說理,最大限度在立案前促成調解協議;對于無法達成調解協議的,依法依規及時立案流轉、作出裁定,著力解決執行異議拖延執行期限的問題。截至目前,已有11件案件在立案前達成調解協議,執行異議案件數量同比下降25%,執行結案平均用時縮短16.7天。
四是多重研判,提高案件審理質量。對于案情復雜、爭議較大的案件,及時召開法官聯席會議,深度研討執行異議案件16次。必要時,組織開展聽證46場次,通過當事人當庭陳述、舉證、質證,最大限度查明案件事實真相,正確判斷實際權屬,確保裁判結果準確無誤。截至目前,執行異議案件改撤率僅為3.4%,執行完畢率同比上升7.97個百分點。(孫巧)
